十堰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昨启幕 四种方式举报贪污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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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十堰晚报 发布时间:2009年6月24日9:43 文章编辑:青山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6月24日讯 (十堰晚报)记者 张建波 通讯员 方希 报道:昨起,以“反腐倡廉保民生,公平正义促和谐”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在十堰市拉开帷幕。当日上午,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在人民广场、青年广场等地,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向广大市民介绍如何举报职务犯罪,答复群众咨询,现场接受举报。
    那么,群众如何向检察机关举报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呢?据介绍,群众可以通过口头、书面、网上和电话举报4种方式举报,检察机关将对举报人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并奖励一批举报有功人员。
    当面举报:到举报中心当面举报案件,递交举报材料或直接讲述。讲述后,应核对记录有无错漏。
    信函举报:举报案件和事实,写明时间、地点、情节、手段和后果等,有证明人或者知情人的,请注明其姓名、单位、联系方法与被举报人的关系等。举报人应署名,并写上联系方式。地址:十堰市人民中路16号,邮编:442000。
    电话举报:今年,全国检察机关将开通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随时处理各种来电举报。目前,在十堰范围内,12309只开通到市级检察院,基层检察院(县、市)仍使用原来本区号段+尾号为2000的举报电话(如房县号段为322****,举报电话为3222000)。用户在十堰拨打12309后,该号码将自动转到市人民检察院统一受理、分流。
    网上举报:登录“十堰市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syjcy.gov.cn/),按操作提示填写举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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