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法院坚持五个围绕 服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 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中心 >> 县市区新闻 >> 正文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6月18日16:24 文章编辑:青山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6月18日讯(耿明军  叶成绍):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全面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坚持“区委的中心工作就是法院的工作中心,区委的重点工作就是法院的工作重点”这个工作原则,坚持好“有利于科学发展,有利于社会和谐、有利于保障民生”的“三个有利于”标准,以此检验工作成效、评价干部业绩。重点是做到“五个围绕”。
  1、围绕中心和大局开展工作。坚持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做到部署工作、处理问题、审理案件,都要置于大局中思考,从有利于大局来把握,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坚决服务好、保障好辖区经济发展。特别是针对当前全球性金融危机和我国的经济现状,采取超常措施,维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
  2、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刑事审判。坚持严格执法和宽严相济的原则,加大对社会黑恶势力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惩治力度,全力依法保护受害人权益;坚决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保障金融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刑事司法的人权保障,维护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制度,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
  3、围绕推进辖区经济建设抓好民商事审判。坚持把司法为民理念落实到具体审判工作当中,积极推广便民之举,拓宽亲民之路,探索利民之策,全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重点抓好合同纠纷类案件的审理,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抓好涉“三农”案件审理,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围绕优化政务环境抓好行政审判。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发挥监督职能,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完善行政导诉和解机制,减少行政纠纷。审查好拆违拆迁、征地等社会热点的行政非诉案件,既依法支持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又坚决防止出现错裁错执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5、围绕促进社会和谐抓好诉讼调解。充分总结调解工作经验,树立调解优先理念,进一步拓宽诉讼调解渠道,实现“三位一体”调解的有机结合和相互衔接。进一步优化整合好各种社会资源,降低和节约司法成本,努力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提升工作效果,实现“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加强调解考核工作,把案件调解率以及调解案件当庭履行率纳入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并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