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5月25日讯(杨世新. 李先成 李绍龙):明明是个体加油站,却打着中国石油的金字招牌忽悠过往车辆.。22日,湖北省房县工商局对一家侵犯“中国石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加油站开出罚单,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罚款。 日前,房县工商局在“查侵权、打假冒”执法行动中,发现一个体加油站在其设置的字号牌匾中标注有“中国石油”文字和宝石花图样的标志,该标志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服务商标,未经授权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执法人员责令加油站提供使用中国石油标志的商标许可法律文书,加油站负责人郝某不能提供,狡辩称其销售的油品是从中石油公司进的货。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未经“中国石油” 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使用“中国石油”注册商标,使人误认为该加油站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已构成《商标法》所规定的“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包括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使人误认为是该商标注册人的商品”的商标侵权行为。
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拆除该牌匾,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上述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