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5月21日讯 据十堰日报报道(记者 蒙丽娜 通讯员 张 臻) 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了解到,今年1—4月,十堰城区房地产市场除房地产投资规模有所缩小外,商品房新开工面积、商品房竣工面积、期房上市总量等主要经济指标,均保持了稳定增长态势。1—4月,商品房新开工面积19.6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2.5%,呈现恢复性增长。4月份,商品房竣工面积和期房上市总量分别为8.64万平方米、26.0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2%、298%。
商品房销售同比下降
销售方面,受春节和金融危机双重因素影响,车城市民期望房价降低,很多人选择了持币观望的态度。1——4月,城区商品房累计销售39.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2.5%。
城区均价达2340元/平方米
一组数据显示:2006年上半年,十堰中心城区销售进度最快的楼盘销售均价为1878元/平方米;2007年上半年,城区商品房销售均价为1904元/平方米,2007年底,这一数字增长到2235元/平方米;2008年上半年,城区商品房的销售均价为2260元/平方米。 今年1—4月,城区商品房销售均价为2340元/平方米,同比上升4.7%,与2008年年底的销售均价相比下降0.4%,销售价格小幅波动,处于基本稳定的状态。
系列优惠政策降低了购房成本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针对当前房地产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去年10月以来,我市对企业建房、市民购房,出台、落实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市民的购房成本,为市民购房提供了帮助。 一是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下调到1%;二是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三是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四是调整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减免政策,对个人转让购买满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五是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下调了商业贷款利率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同时将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还实行了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政策;六是根据建设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取消了开发企业缴纳的维修资金,改为由业主单方缴纳。 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企业建房、市民购房的积极性。
确保市民购买到合格的商品房
据市房管局负责人介绍,针对目前房地产市场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市房管局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完善房地产开发管理措施,建立规范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保证市民购买到合格的商品房。 一是加强开发资质管理,按照扶优扶强的思路,执行“三个一批”措施,即:对信誉好、规范经营的企业升级一批;对名称、注册资本和多项经营等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变更一批;对企业不规范经营的注销一批。二是加强预销售管理,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对商品房预、销售实行“三网”制度,即网上签约、网上备案、网上打印合同,杜绝一房多售,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开发项目动态管理,实行“三项要求”,即要求项目资本金备案制度,要求建设项目定期验核,要求按施工进度完善配套设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开发企业进行整改,将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四是严把综合验收关,重点对消费者关心的规划实施情况、物业管理、水电气暖等设施能否正常使用、拆迁安置落实情况、消防、工程质量备案证等进行验收,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商品房上市交易,确保市民购买到合格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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