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电影行政管理职能将由文化部门移交到广电部门

★ 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中心 >> 十堰要闻 >> 正文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5月14日9:0 文章编辑:青山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5月14日讯 (青山):昨日,记者从十堰市电影行政管理职能调整划转联席工作专班会议上获悉,十堰市将把市文化体育局原承担的市内电影行政管理职能统一调整划转到市广播电视局,市直5月底以前,各县市区6月中旬前完成移交。移交后,“市广播电视局”将更名为“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冀群风出席会议并对移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文化主管部门承担的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市场准入、农村和社区等电影公共服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实施,基层电影队伍建设的指导、电影发行放映的市场监管及电影专项资金的收缴和管理等职责,统一归口划入全市各级负责广电行政工作的部门。全市各级文化主管部门所属的各国有电影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国有控股的电影公司、院线公司及影院,教育培训单位等)应结合实际,原则上划转到全市各级广电部门。全市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与电影工作相关的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设备等应结合实际,原则上划转到全市各级负责广电行政工作部门。
  冀群风要求,相关部门要扎实做好我市电影职能调整划转工作,共同理顺电影管理体制,通过职能调整划转、行政管理职能的完善,进一步加大项目运作和社会融资力度,以电影主业为依托,大力发展相关产业,积极拓展新的空间和领域,推动电影发行放映业多元发展,使其成为我市文化产业的重要增长点。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