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法院深化五举措继续抓好清理执行积案活动

★ 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中心 >> 县市区新闻 >> 正文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5月14日8:29 文章编辑:青山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5月14日讯(特约记者 耿明军):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采取五项措施,抓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关心、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力度。在清案活动中,借助全市两级执行协调指导小组这一领导机构,一方面改善了法院诸如执行力量、执行装备、执行经费等自身问题,包括解决了一批疑难复杂特别是涉及地方政府、部门以及有可能影响一定区域内的社会稳定的执行积案,另一方面在尽力协调、整合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综合治理执行难问题上发挥了主导作用。
    二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会同各单位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对中政委《通知》精神和清案活动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宣传和报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帮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加深了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引导市场主体增强防范意识,树立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公信度和权威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联动和威慑机制的完善力度。  在本次清案活动中,该院已分别进行了两大机制的探索、尝试,取得一定的成绩和经验。目前,在全市各级执行协调指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协助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和通过法院与金融、建设、土管、房管、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通力协作,建立了协助执行网络和信息共享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
    四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的力度。在这次清案活动中,该院在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和指挥下,认认真真发动,一丝不苟实施,扎扎实实推进,正在一步一步地完成清案任务,上级法院强有力的统一管理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为进一步整体推进执行工作,该院将在今后的活动中具体部署三项工作,加大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的力度:一是组织对清案活动进行考核、验收和评比奖励工作。二是组织对包括清案活动在内的全院执行工作进行全面通报,被通报的成绩将作为年终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三是组织开展对全院院历年执行积案进行统一管理工作。这是继六类重点执行案件清理活动之后的又一清案步骤。这项工作的开展与顺利完成,将为该院尝试建立统一管理和消化执行积案管理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是尝试审执有机结合,奠定执行工作良好基础。审判与执行是诉讼过程中既相互分立,又紧密联系的两个阶段。今后,该院在坚持审执分立的前提下,要更加注重二者的承上启下、紧密结合。为了降低执行阶段的工作压力,从立案开始,就考虑到案件的执行情况。无论是立案还是审判,都将案件是否能够彻底兑现作为案件处理的首选因素考虑,即使无法在案件执行阶段之前将案件妥善处理,也要为案件的顺利执行做好铺垫。近年来,通过加强财产保全,有效防止判决、裁定生效后败诉方隐藏、转移、变卖财产,为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从而有力地打击了债务人转移财产,躲逃债务的恶劣行为,不仅对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审判的严肃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且较好地维护了公民、法人的利益。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