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法院六项措施严格落实“五个严禁”

★ 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中心 >> 县市区新闻 >> 正文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4月1日7:35 文章编辑:青山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4月1日讯(特约记者耿明军):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五个严禁”,进一步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树立人民法官公正、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茅箭区人民法院采取六项措施保障“五个严禁”的实施,筑牢拒腐防线。   
      一是制定了“七个不予晋级晋职的规定”。年初及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实施方案>>,以茅发[2009]19号文件下发各庭室处队,并结合法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七个不予晋级晋职的规定”,提出了十项通报制度,建立了相应的监督考核措施,把“五个严禁”的执行情况与法官绩效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年初于2月3日一上班,迅速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五个严禁”的规定,并将“五个严禁”的内容在法院电子大屏幕连续滚动播出,组织干警观看反腐专题片,要求干警认真讨论,并撰写个人剖析材料。 
    三是制做警示版(牌)和举报信箱。把警示宣传版面摆放在一楼大厅,以接受当事人及社会的监督。在单位大门口和立案窗口明显位置设立“五个严禁”举报箱,在网站公布举报信箱,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纪检监察设专人受理群众对违反“五个严禁”规定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做警示牌摆放在每个干警的办公桌上,身上随身携带“五个严禁”的卡片,要求大家不仅要熟记内容,而且时时刻刻起警醒作用。
 
    四是发放监督卡。向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政法委、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等报告、送达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聘请社会廉政监督员、兼职廉政监察员进行监督,向当事人发放印有“五个严禁”规定的监督卡,同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主动加强同新闻媒体联系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五个严禁”规定.
    五是开展纪检监察巡查。成立巡回督查小组,采取明查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专项与突击等形式,对干警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情况进行巡查。
    六是从严追究责任。要求对凡是有关违反“五个严禁”的举报线索,监察室均逐件登记,认真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报,上报结果。凡违反“五个严禁”的干警,一经查实,一律停职检查,然后视情节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