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县发现疑似汉代鍚县故址

★ 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中心 >> 十堰要闻 >> 正文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3月25日8:3 文章编辑:青山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3月25日讯(袁昌  龚德亮):3月19日,郧阳博物馆进行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时,普查队员在郧县五峰乡西峰村发现2处汉代的文化遗址及3处墓地。其中上庄遗址可能为汉代鍚(音“阳”)县故址。
    上庄遗址位于郧县五峰乡西峰村三组,西依西峰梁子,北部为汉水,东为孟良寨,东南为五峰乡政府。遗址处在两道梁子之间的宽阔沟谷地带的台地上,现平面呈近方形,略高于周围1——2米,分布面积达80000万平方米。调查时发现遗址范围内随处可见汉代的板瓦、筒瓦等残片,遗址东部一断面处板瓦、筒瓦堆积厚达1米。  
    关于鍚县的沿革及地望,今存史籍中有过不同的记载。据《宋书》载“鍚县,二汉旧县,属汉中,后属魏兴 ......武帝太康改为郧乡”; 同书“锡县令”条:“前汉长利县,属汉中,后汉省。晋武帝太康四年复立,属魏兴。五年改长利为鍚”。依此,则两汉鍚县为后来的郧乡县,即今郧县。晋太康五年以后之鍚县为汉长利县。以上说法都将鍚县定在郧县附近。但《水经注.沔水篇》载:“汉水又东迳魏兴郡之鍚县故城北,为白石滩。县故《春秋》之鍚穴地也,故属汉中,王莽之鍚治也”。《华阳国志》则载“本名长利县,县有郧关”。认为郧县改自长利与两汉鍚县无关。明清的地方志多从《华阳国志》驳正《宋书》之说,将鍚县定在今白河县附近。这与本次普查发现所吻合。郧县五峰与陕西白河交界,处在白河东,郧西县西北。史料记载该处为《春秋》之鍚穴(麇国故地)。而西峰村的上庄遗址同属五峰的五道山梁的范围之内。
    此次发现的上庄遗址属本次普查新发现。遗址上随处可见建筑板瓦、筒瓦等遗物,堆积多且厚;分布范围及地势符合城池的要求,加之遗址附近分布多个同时期的遗址及墓地,最大一处墓地约20余万平方米;另与《水经注.沔水篇》等描述的鍚县地理位置也基本吻合,初步判断上庄遗址可能为汉鍚县旧址。上庄遗址的发现不仅可以纠正史籍记载的错误,对研究两汉时期汉水流域的历史地理及城镇的建置沿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