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3月11日讯 据《十堰晚报》报道(记者李平通讯员漆桂生 余敬海):昨日,记者从十堰市法院院长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市中院将专项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 “三案(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糜克洪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秦鸿毓在会上说,市中院将认真整治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决查处违反 “五个严禁”的行为。“五个严禁”即: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法院工作人员,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糜克洪要求,全市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要继续坚持用正反两方面典型特别是反面典型教育法官自觉遵守各项廉政纪律规定,切实做到“警钟长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