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三项措施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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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6日7:13 文章编辑:洋溢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10月16日讯(徐升远)今年以来,房县纪委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题,服务“保稳定、保增长、保民生”的目标,致力于巩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步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年初县委成立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创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
的意见》以及《房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考评细则》,明确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内容、工作方式,解决“谁来抓”、“抓什么”、“如何抓”的问题;建立了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县农办等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县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部门就各自牵头的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村级财务、综合治理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导检查,形成了县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责、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细化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县委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作为龙头工作延伸到乡镇、村、社区和基层站所。年初,全县各级组织都要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并与下级党组织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各级领导“一岗双责”的任务,在全县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责任网络。三是严格检查,实施责任追究。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采取现场指导、典型推介、督办检查、定期考核、通报情况方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相关工作。严格标准,认真检查,坚持平时督办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民主评议与量化打分相结合、工作失误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确保检查考核不流于形式,取得了实效。今年对一起乡镇重大交通事故的责任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共5人予以了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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