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乡村灭绝性毒鱼严重破坏渔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亟待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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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8年6月11日7:20 文章编辑:岩柏木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6月10日讯(许光泽)网民来信:6月8日,端午节。笔者在湖丹江口市浪河镇境内的浪河河段,被眼前随波漂流、横尸河滩的腐臭死鱼而震惊!据当地知情的农民说,在短短的两天之内,这已是第二次毒鱼了。昨天听说毒鱼者捡了100多斤。闻讯而来的附近村民也捡了不少死鱼。从村民的介绍中,笔者明白:河里已经腐臭的死鱼是前天夜里“杰作”(见照片),而沉尸河底还没有腐烂的死鱼是昨夜的“战绩”。除了水面漂浮和河底的大小死鱼死虾外,水里见不到任何游动的生物!
 
    近年来,在丹江口市一些农村,人们捕鱼的手段可谓五花八门,什么大网抬、炸药炸、电打、药毒,可谓 “四光”——捞光、炸光、电光、毒光。在这些捕捞中,尤以毒鱼最为惨绝。据了解,这些人用一种廉价的农药,倒入有鱼虾出没的池塘河水中。不久,水中的大小鱼儿、蟹虾、龟鳖、螺蚌就奄奄一息,或浮到水面任人捕捞,或沉尸水底。毒鱼者往往把浮在水面的大鱼大虾捡走,而沉入深水底的死鱼一两天后就会腐败漂到水面(出现图中不忍目睹的惨景)。
 
    这种捕鱼作法无疑于杀鸡取卵、饮鸩止渴,其行为令人发指,后果令人痛心!无论是大网抬、炸药炸,电打还是药毒,对生态环境都是毁灭性地掠夺、破坏!如果说网抬、药炸、电打仅仅是对江河湖汊鱼类毁灭性的捕杀的话,而用毒药毒鱼,不仅毁灭性更大,而且还将严重污染水质。在这次大肆毒鱼河段下游两公里处,就有丁家营镇一个总后厂的大型抽水站。笔者不知道,这一次又一次的毒鱼,残留农药对下游水站取水有没有影响?但生活经验告诉我:如图中看到的那样(图中仅是笔者在不到百米范围内摄取的),俯首皆是、触目惊心的腐鱼臭虾,一定会对下游水质产生严重污染!如果说过去电鱼、毒鱼是农民生活所迫,情有可原的话,而当今这个队伍竟不断壮大,其中不乏有公职人员利用周末和假日加入到这个破坏生态环境的毒鱼捕捞中,这种趋势既令人忧虑,又让人不齿!
 
    如此毒鱼,严重破坏了渔资源和水域的生态环境,严重违背了《农业部 、公安部关于严禁炸鱼、毒鱼及非法电捕作业的通告》,是一种破坏生态文明的不法行为。在此,笔者借媒体呼吁,请有关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严厉查处,还一个人类与动物和谐相处的优良的生态环境!以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丹江口市“生态立市战略” 的实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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