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法院三措施贯彻落实新《民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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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8年4月15日11:48 文章编辑:芳芳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4月15日讯(耿明军)近日,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根据4月1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新增加解决“申诉难”、“执行难”问题,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得到正确贯彻落实。
 
    加强学习培训。法院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内容,为干警购买新《民事诉讼法》,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培训班,在干警个人自学,讨论的基础上,组织专人进行修改后的《民诉法》集中辅导,逐条对比新旧条文变化的内容和意义、正确理解立法精神,熟悉法律条文,准确地把握法律适用的问题。
 
    整合审判资源。《民诉法》修改后,基层法院不再审理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茅箭法院以提高案件质量,减少在审案件入手,推行首访接待制,畅通信访渠道;全面推行诉讼释明、判后答疑等亲民、利民措施,努力做到胜败皆明,案结事了,减少上诉、上访案件;拟定案件速裁程序,减少诉讼环节,提高办案效率、方便当事人诉讼。
 
    加大执行保障。法院充实执行工作人员、车辆和经费,推行执行合议制,用好用足相关强制措施,切实解决“执行难”,积极争取党委重视和支持,把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目标管理,调动全社会重视支持执行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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