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法院充分发挥在建设小康社会中职能作用收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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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8年2月19日11:26 文章编辑:陈华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2月19日讯(向斌)近日,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七大会议中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法院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效果。
 
科学管理求发展
 
    该院充分认识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意义,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岗位性质和特点,指导实践,见诸行动。
 
    法院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丰富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依法审理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把司法为民实实在在的体现在案件审理中,全面保护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为人民群众参与诉讼和行使权利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该院建立健全科学的各项工作考核评价奖惩体系,特别是建立健全审判工作的考核评价奖惩机制,将之作为重要的导向机制,引导全体法院人员干好工作,引导法院干警实实在在的创造业绩。同时,坚持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保障工作整体推进,正确处理好一系列关系法院长远发展的重大关系。
 
司法为民求和谐
 
    法院认真搞好文化建设,融洽内部关系,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干警的工作潜能、团队精神和干事创业激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法院的各个部门、各项工作,既明确分工又相互合作,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既高效运转又有条不紊,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新局面,构建和谐顺畅的工作秩序。
 
    当前,大量社会矛盾纠纷以案件的形式源源不断汇聚到人民法院,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法院司法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更加突出,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处理难度越来越大,对公正司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关注民生履职能
 
    法院关注民生,就是要从转变司法理念、加强为民便民措施、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提高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等方面着手,解决好群众诉讼难的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把司法为民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法院全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思想上为民,程序上便民,实体上护民,作风上亲民;以及时的司法救济保护民权,以快捷的审判解除民忧,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利;立足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打官司难、执行难等热点和难点问题,公正、高效地立好、审好、执行好每一件涉及民生的案件,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办好事,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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