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法院为农民工讨回工资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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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茅箭政务网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9日9:22 文章编辑:青山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12月29日讯(唐业继、余敬海、耿明军):24日,在十堰市茅箭区法官们的鼎力协调下,97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69万元血汗钱。
    2004年8月,浙江衢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十堰市黄龙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设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款的结算发生争议,导致浙江衢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2005年5月开始拖欠汪先成等97人工资69万余元。这97人通过各种途径信访无果,于今年元月向十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并由黄龙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十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了他们的仲裁请求。但黄龙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他们未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为由,不服仲裁,向茅箭区法院提起诉讼。茅箭区法院受案后,合议庭多次组织当事人调解,终于在12月16日达成调解协议,由黄龙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先从工程款中兑付工资69万余元。在该院的监督下,24日已全部兑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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