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县交警出重拳下重手开展乡村道路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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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6日6:55 文章编辑:青山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10月16日讯()为进一步确保全县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郧县交警大队根据秋季道路交通管理特点,结合本地实际,强化措施,从10月7日起至10月22日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5天的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手整治乡村道路。
    一、全警动员,确保人员到位。为使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能够取得实效,大队成立了以大队长杨贵珠为组长,教导员陈洪为组副长、各中队、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工作。要求大队领导要下沉到各自所联系的中队,一线督导、参与专项整治行动,机关除留必要的值班人员外,全部上路执勤纠违,严格落实大队领导包乡镇,中队领导包片,民警包路段的管理机制,严防死守看牢乡村道路。
    二、加强舆论宣传,形成浓厚氛围。为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积极配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大队邀请县新闻单位跟随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跟踪报道,并按照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的要求,再次在全县掀起一次“五进”活动高潮。把公安部下发的电视宣传片滚动在电视台播放,使交通安全意识在全县人民中入心、入脑,全面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自觉性。同时,要求各中队利用挂图、展板、宣传车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到农村人口集中的集镇、企事业单位、学校、家庭、社区进行宣传,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积极性。
    三、加强整治措施、明确整治任务。针对郧县实际,大队明确提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机动车违法载人、农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无证驾驶农用车、农用车车况不良和农用车乱停乱放等五种严重违章行为。第一,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各中队和乡镇派出所所长是这次集中整治行动具体负责人,交警中队民警和派出所交通警察是直接责任人;第二,摸清全县农用车及驾驶员基本情况。包括各派出所辖区农用车及驾驶员数量,人车是否办证办牌,车辆是否达到报废年限等。各派出所在收集上述情况的基础上,建立农用车档案,做到了一车建一档、人车相符;第三,对农用车分类排队,区别处理。对报废车、改装车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用车,一律依法坚决扣押,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了从严处理;第四,与所有农用车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第五,严肃查处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期间,各交警中队和派出所的民警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上路检查,查办一批交通违法案件。通过严管重教,警示一大批农用车驾驶员,使他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第六,加大乡村危险路段的排查力度。将排查出来的乡村危险路段及时报告给当地政府,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督促整改。
    四、加强部门联动、实施综合治理。一是基层交警中队会同各乡镇派出所、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以及乡镇包村干部,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道路交通管理,采取部门配合,多警种联动,齐抓共管,全社会参与的方法进行管理;二是积极会同各包村镇干部,深入公路沿线各村召开群众大会,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与村组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三是充分发挥乡镇派出所交通警察的作用,加大乡村道路管控力度,使交警顾及不到的乡(镇)村级道路不失控、不漏管;四是建立由乡镇综治办、交通管理站、派出所、交警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对策,及时组织联合工作组,深入到各村组进行检查、督导,使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全面得到落实。
    五、加强管控力度、热情服务群众。一是坚持做到了有问必答。专项整治工作中,各工作组民警对广大群众提出的怎样办证办牌、需要什么手续、怎样交费、交多少费用等问题,均要作耐心细致的解答;二是坚持做到了有难必帮。针对鲍峡、白浪、刘洞等离县城较远的乡镇群众到县城办理车辆牌证路途远、费用大、不方便,困难大的问题,大队要求车管股积极组织民警到实地为群众办证办牌;三是坚持做到了违法必究。大队要求: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中队和派出所交通民警要依法严格、大胆的对乡村道路实施管理,特别是对农用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驾驶报废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了依法严管重处,做到了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同时,讲究工作方法,无论是清理、检查,还是扣押、处罚,都严格依法进行,注重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坚决杜绝了乱扣、乱罚等执法不公、执法违法问题。防止因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引发当事人不满或上访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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