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线水源涵养区陕西秦岭通过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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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 发布时间:2006年8月25日10:1 文章编辑:谢婷
 
 
    中新社湖北网十堰新闻频道8月25日讯 近日,陕西省政府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陕西省环保局制定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秦岭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主要水源涵养区,纲要的出台对加强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范秦岭的开发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陕西省不断加强秦岭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因此,《纲要》提出秦岭生态保护要坚持保护为主、有限利用、科学开发的原则,逐步使秦岭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良好保护、恢复和重建,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维护陕西乃至国家生态安全。主要任务和要求是:
 
    一是保护秦岭生物多样性,建设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物种保护体系;二是保护秦岭森林植被,构筑以天然林为核心的绿色安全屏障;三是加强水源地建设,保护秦岭水源涵养的重要功能;四是切实治理水土流失,建设良好的秦岭生态环境;五是科学规范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建立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协调发展机制;六是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以保护为主体的绿色产业;七是加强污染防治,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八是典型引路,构建以循环经济为主导的生态示范体系。会议确定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纲要》进一步修改后下发执行,同时建立秦岭地区产业项目审批、秦岭地区旅游发展规划和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在《纲要》正式颁布之前,秦岭地区工业、矿产、旅游等产业性项目暂停审批。
 
    秦岭主体在陕西,占全省总面积的28%,是我国最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我省的主要水源涵养区,我国暖温带北亚热带物种最丰富的生物基因库之一。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对于全国乃至世界环境的改善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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